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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现场| 半夜惊魂一刻,小轿车在收费站撞上了行人

10月13日0时46分许,王江泾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:“乍嘉苏苏州方向王江泾收费通道有小车撞到行人,有人受伤,请立即赶赴。”

接到指令后,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民警到场后发现,一辆苏州牌照的红色小型轿车停在小客车收费通道前方,车辆前挡风玻璃碎裂。一名身着红色上衣的中年女子侧卧于小轿车前方,神情痛苦。民警上前呼唤该女子,女子口中发出微弱的呻吟。民警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指挥中心,并请求120增援。

高速公路上怎么会有行人,

有怎么会被车撞到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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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小轿车驾驶员陆某说,自己于当天晚上11时左右从杭州出发前往苏州,行驶至事发地点时,突然发现有个行人出现在自己车前面。由于没有料到这种情况,再加上车速有点快,虽踩了急刹车,但还是把人撞出好几米远。

(受伤的韩某)

(小轿车车损情况)


那么这名红衣女子又是哪里来的呢?

正在民警现场勘查时,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告诉民警,该女子姓韩,是其妻子。两人是前往杭州运送猪肉,由于是第一次来,王某不知道检疫站在哪里,就将车辆靠边停好后让韩某去附近找一找,结果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。

(韩某某下车监控截图)

(韩某某所乘坐的货车)

随后120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将韩某送往嘉兴第一人民医院救治,王某陪同前往。所幸检查结果出来,人受伤并不十分严重。


最终,韩某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一条“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”和六十七条“ 行人…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”的规定,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陆某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“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”的规定,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



高速交警提醒:


高速公路上(包括收费站在内),由于过往车辆车速较快,严禁行人随意走动穿越,如遇特殊情况,应及时向交警或收费员求助。此外,高速收费站是车辆聚集地,也是事故多发地带,当车辆进入收费站前,应提前降低车速,严格按照限速标志控制车速,选择对应的入口,依次排队通行,切勿急于通过而争道抢行。

(以上图文素材由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二大队提供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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